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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是外国人现在被给予的在留资格上而进行的活动,在这个基础上并想进行临时的,次要的收益活动时所办理的申请手续。例如,留学生等要打工时这个资格外活动许是必要的,如果在没有取得这个许可时进行活动就构成不法就劳,可以成为强制退去的理由,必须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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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学生想靠打零时工补贴学费或生活费者。
2.做为家族逗留的妻子,想作翻译的工作。
3.工作在日本的企业,利用休息日想去语言学校作教师的工作。 |
我们的事务所,尽可能为满足您的要求而尽最大努力。商谈时,请详细的叙说您的要求。 |
关于不公布实际案例,过去处理的实例,下面是我们事务所的想法。
>> 我们事务所的想法 |
资格外活动许可,对留学生,家族逗留的的情况下 无需指定就业单位,可以事先总括地申请(包括许可,实施条例19条5项1号),但其他的在留资格,需要在工作单位被正式采用后申请(个别许可,实施条例19条5项3号)。以个体经营活动时,难以客观确认营业时间,需获得个人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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